石家庄爱宝代怀网

单身妈妈不能申领生育津贴?学者:地方规定违背生育保险初衷

更新时间:2022-11-10 00:11点击:

旨在保护所有女性生育期健康安全的“生育保险制度”,却将“单身妈妈”挡在制度门外。

近年来,单身女性争取生育保险案例频频成为社会关注的议题:2017年,上海单身妈妈张萌提起“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诉讼;2021年9月8日,28岁的深圳单身妈妈梦梦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寄出起诉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立案材料,争取自己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近日,备受关注的深圳单身妈妈诉深圳卫健委一案有了新进展。据该案代理律师之一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晓莹介绍,诉讼期间,经法院积极协调,当事人已领取到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据了解,法院曾于今年6月主持双方当面调解,深圳卫健委也对当事人表达将取消对非婚母亲的生育登记信息系统推送限制,且十分理解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慎重考虑后,决定撤诉。

单身妈妈不能申领生育津贴?学者:地方规定违背生育保险初衷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虽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具体规定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但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而申领生育登记的对象仅为“夫妻”,且申请材料包含结婚证,因此单身妈妈无法申领生育登记进而拿到生育保险金。

近年来,在我国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之下,广东、上海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

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取消“计生审核表”。其后,包括张萌在内的多名上海单身妈妈由此成功申领到生育保险金。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广东省卫健委在重新修订《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时,也随即明确未婚生育一孩和二孩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曾就此呼吁:应将广东省的实践做法向全国各地推广,保障非婚生育妇女办理生育登记和申领生育保险的权利,切实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可以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仅能够保障未婚生育妇女的平等权益,增强女性生育的意愿,从根本增强生育基础,还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朱列玉称。

对未婚妈妈来说,生育保险不仅是一笔经济来源,更是对她们和孩子身份平等的认同。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宋承翰发自北京

标签: